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栏目导航

 

沈阳体育学院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3年03月17日 14:44  点击:[]


沈阳体育学院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保卫字20233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定于3月17日至24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

(一)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自检自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1.自检自查阶段:2023年317日-21日

2.专项检查阶段:2023年3月22日-24日

二、检查内容

常规内容

1.辖区内各类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接乱拉及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2.辖区内消防应急指示灯、应急疏散标识是否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可以正常开启和使用。

3.辖区内的消火栓柜体、灭火器箱外观是否完好,内部物品是否齐全。

4.是否存在电动车入楼、违规充电现象。

5.各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相关负责人是否明确;巡查记录是否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重点内容

1.辖区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现象,能否做到人走切断电源。

2.实验室管理中心是否对相关实验室、实验药品库以及实验仪器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室无人期间实验药品和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存放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3.水源地、变电所、泵房、电梯等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人负责巡查并做好记录。

4.是否存在遮挡消防栓、灭火器及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法》的情况。

5.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电器及管制刀具。

三、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安排人员、明确责任,结合文件要求逐项做好检查工作。

(二)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写在《自检自查报告》中。

(三)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自检自查内容,认真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并将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自检自查报告》及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信息(办公室号、姓名)(纸质版)于2023年3月21日16:00前交保卫处应急管理科(联系人:卢云鹏;联系方式:13066669799  67999)。

 

 

 

 

保卫处     

2023年3月16日


下一条: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