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育人环境,维护校园秩序,建设文明校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加强校园秩序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学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非公务人员不得入校。来校办理业务人员,须经校内相关业务部门电话确认后方可登记入校。
二、为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学校限时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晨5:30—8:00,晚间18:00—20:30,周末5:30-20:30。
三、入校人员及车辆要遵守校园交通秩序。严禁在校园内机动车道进行跑步、快走、散步等活动;入校机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按位停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外卖车辆、共享单车、特殊电动车、摩托车进入校园。
四、入校人员要爱护校园环境。在校园内严禁搭帐篷、野炊、钓鱼、捕鹅、戏水、摘果、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公共设施、张贴通知、广告、海报、散发传单;严禁从事任何未经同意的商业经营活动;严禁携带各类宠物进入校园。
保卫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