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6〕7号)要求,3月2日-4日保卫处对全院各部位的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用气、交通设施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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