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6〕140号)的文件要求以及保卫处年度工作计划。9月1日,保卫处开展了以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院内各部位的灭火器、消防栓的待用状态;应急灯、疏散标志的待用情况;安全出口的待用情况以及校舍、教学设施器材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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