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我处接到丢失自行车车主的报案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视频监控资料进行调阅、核查并初步确定盗窃自行车人的体貌特征,拟定处置预案,向全院发布《校园警情通报》。24日我处工作人员在学生宿舍区巡逻时发现盗窃自行车人后立即报告,经监控系统比对确认后将该人控制并交由属地公安机关处置。
据公安机关证实,该人已经承认在我院盗窃自行车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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