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
校园应急处理工作手册
保卫处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流程图
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学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4
学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9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预案
学校学生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与我校有关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训练及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编制。
1.3 事件的分类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校园与社会安全、群体斗殴伤害、校园自杀、大型群体活动等四个方面的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3.1 特别重大事件 (I级)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劫持人质、绑架和投入危险物质的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映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1.3.2 重大事件 (II级)
(1)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劫持人质、绑架和投入危险物质的重大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映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件。
(8)视情况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1.3.3 较大事件 (III级)
(1)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进一步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经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1.3.4 一般事件 (IV级)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
1.3.5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成为特别重大、重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妥善解决。
1.4.2 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发生后,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学校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将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地报告市委教科工委、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省教育厅及省高校工委等相关单位。
1.4.3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加强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的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因各类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强化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对有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要力争把突发社会治安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避免校园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1.4.4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1.4.5 区分性质,依法办事。
在处置突发社会治安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各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1.4.6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规章制度上、组织机构上、物质条件上、队伍建设上全面强化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成立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2.1.1 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办公室: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事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2.1.2 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事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2.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2.2.2 确定事件的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2.3 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
2.2.4 决定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请示、援助等事项。
2.2.5 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和发布时间、方式并根据上级指示由党政办统一发布。
2.3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3.1 参与涉及本部门工作范畴内有关问题引发的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2 根据本部门职责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部门参与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预案。
2.4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4.1 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
2.4.2 负责学校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力量的组织、协调和调配使用,具体协调有关处置组的分工和协作。
2.4.3 指导、督查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2.4.4 承担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检测、接报和上报工作。
2.4.5 制定和修订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4.6 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处理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2.4.7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主要职责
2.5.1 与事件有关人员的疏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2.5.2 事件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
2.5.3提供后勤保障,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进行应急物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保障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负责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3 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3.1 若发现或有人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网络言论等信息,信息第一获取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报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
3.1.2 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
3.1.3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2 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
3.2.1 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3.2.2 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3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3.3.1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3.3.2校园网络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4 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4.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以及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4.1.1 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1.2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1.3 应急处置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1.4 应急处置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4.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4.2.1 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请示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2.2 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处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4.2.3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2.4 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由学生所属单位学工干部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4.2.5 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人事处及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4.2.6 门诊部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4.2.7 学生工作干部要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4.3.1 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学生所在单位学生工作干部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进行现场干预。现场紧急救助程序为:
(1)应急处置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党政办、保卫处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单位学生工作干部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大学生心理咨询室组织专家与当事人谈判,同时评估当事人精神状况,确定自杀风险等级。
(4)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 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5)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门诊部准备急救设备随时候命。
4.3.2 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组全体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程序为:
(1)应急处置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党政办、保卫处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保卫处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门诊部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
(4)大学生心理咨询室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后勤保障中心处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4.4 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是指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4.4.1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4.4.2 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4.3 应急处置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4.4 应急处置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5 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件调查与善后工作。
5 善后与恢复
5.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平息后
5.1.1 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5.1.2 对于给予有关当事人的承诺,提请学校或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兑现。
5.1.3 对于涉及院外其他单位的,由党政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5.1.4 调查了解事件形成、发生过程,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
5.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平息后
5.2.1 继续对斗殴中致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同时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
5.2.2 对斗殴致伤、致残、致死情况作善后处理,由保卫处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2.3 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调查群体斗殴致人伤害(伤亡)原因,分清斗殴各方责任,按照对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2.4 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
5.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完后
5.3.1 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等)、对自杀未遂者的监护详细记录等材料及时送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备案。
5.3.2 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学校要安排班干部、学生党员、室友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恶化。大学生咨询室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5.3.3 自杀事件处理完后,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相关人员,如辅导员、同学、家属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3.4 应急处置组在发生自杀事件的单位召集一次“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预防自杀事件确定工作重点。
5.4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5.4.1 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5.4.2 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4.3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5.4.4 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6 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改进,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改进预案
6.1 工作组相关人员发生改变时。
6.2 借鉴外单位或本单位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经验教训时。
6.3 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时。
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流程图
(一)日常安全检查

(二)定期安全大检查
(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
(四)迎接上级安全检查
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及适用范围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位”。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预案适用于安良小学发生的质灾害应急和出现临灾险情后的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组织管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办公室: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
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二)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组:
组 长:组 长:分管副院长(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灾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辅导员、教师及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认真配合上级做好大、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辅导员、教师: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协助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受灾学生;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救助和安置情况。
2、值周领导: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3、宣传组、广播室: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4、后勤保障部:负责有关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四、应急响应
当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1、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2、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3、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5、一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五、灾情的报告
地质灾害警报解除,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学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办公室: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保健老师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保健老师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育局和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温宿县教育局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办公室: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2、主要职责
⑴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 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锅炉、供电输电、机房实训室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校范围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学校集结待命。
2、学校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⑴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扩,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全体教师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应对消防突发事件,力保在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减少损失、降低危害,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消防工作实际编制。
1.3 事故分类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校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消防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消除隐患,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4.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使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5 反应迅速,协同应对。加强校园消防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调度有序、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管理机制。
1.4.6 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应急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消防隐患检查、整改和应急处置管理,提高应对消防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2 消防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全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2.2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与分工
2.2.1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事宜。
2.2.2 副组长负责对各具体负责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2.3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部门(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报告、监控、协调,确保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与落实。
2.2.4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安全救助组、疏散引导组,分别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1)通讯联络组,由学校党政办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党政办主任任组长,负责通讯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负责火灾时应急车辆的调配。同时根据火情及相关领导要求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市委教科工委、省教育厅。
(2)灭火行动组,由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组成,保卫处处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3)安全救助组,由后勤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后勤保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4)疏散引导组,由学校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保卫处处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3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1 报警
3.1.1 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警并引起周围人员注意。
3.1.2 现场人员向单位内部报警时,应说明起火部位、起火物资、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3.2 内部接警
3.2.1 单位接到火灾自动报警信号或人工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员核实火情。
3.2.2 确认火情后,应按预案的要求,报告单位内部有关部门、人员,并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4 火场指挥
4.1 根据预案的要求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4.2 启动预案,相关指挥人员缺位情况下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3 组织应急队伍灭火和疏散人员,并向周边单位求援。
4.4 对火灾信息进行搜集、处理、上报。
4.5 组织保护火灾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4.6 启动自动消防设施。
4.6.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操作。
4.6.2 查看火灾报警部位,开启消火栓泵并查看其反馈信号。
4.6.3 迅速调阅起火部位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像。
4.6.4 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接通警报、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装置,查看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5 应急处置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1 疏散引导组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1.1 疏散引导组应分析火灾现场情况,确定疏散路线。疏散路线应以楼梯为主,也可利用其他救生设施疏散。
5.1.2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着火层人员疏散以及其他楼层的人员疏散。
5.1.3 疏散引导组对各房间进行检查,并做明显标记。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后,应清点人数,发现有未疏散人员,应组织二次疏散。
5.2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2.1 灭火行动组赶赴火灾现场,察看火情;利用最近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并部署相应人员负责集结灭火器材,增援灭火。
5.2.2 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队灭火。
5.2.3 如无法控制火势,应在指挥部或公安消防队发出撤离命令后迅速撤离。
5.2.4 火灾扑灭后,检查火场,防止复燃。
5.3 通讯联络组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5.3.1 通讯联络组应及时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控制室报警,并同消防控制室或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对火场情况进行即时汇报。
5.3.2 在确保报警信息发出的同时,应安排相应人员到主要路口接消防车,确保消防车及时准确到达火灾现场。
5.4 安全救护组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5.4.1 安全救护组负责划定安全警戒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看护脱离火场人员,防止其重返火场;清除和疏散现场周围及消防车道上的车辆和人员,接应引导消防车辆停靠水源地。
5.4.2 安全救护组还应负责保护伤员安全撤离火场;通知“120”急救中心并协助工作;根据需要破拆门、窗,开辟疏散通道或进行排风通风;转移贵重物资和资料。
6 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学校每年应按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至少进行1次演练,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完善预案内容。遇有重大活动时,也要结合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参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在活动开展前组织1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6.1 演练步骤
6.1.1 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熟悉预案,做好组织与物质保障准备。
6.1.2 演练前通知单位内部、外部有关人员。
6.1.3 假设火情。
6.1.4 按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各行动小组各自开展行动。
6.1.5 演练总结与讲评。
6.2 演练结束后,要将演练时间、参加人员、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撰写《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并存档。
7 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改进
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改进预案:
7.1 经演练证明不符合实际需要时。
7.2 借鉴外单位或本单位火灾经验教训时。
7.3 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时。
学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辅导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学生经过公路要经常提醒,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三轮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辅导员和家长。
3.学生一旦在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师要负责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场的教师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该辅导员进行处理,严重的由学校查处。
6.学生过公路,要左右看若无车辆迅速过公路,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安全,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制度,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学校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全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1、在组长的领导下,筹划制定各项大型活动计划。
2、预测各项活动中的困难,以及各种不利因素,并制定应急措施。
3、在活动开始前,组织方要对活动场地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隐患。
4、每次活动前,做好同学们的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与措施:
1、凡是外出活动,须严密组织,统一指挥。
2、凡是举行大型活动,事先作好学生的学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
3、充分调动带队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4、凡是外出活动,学校必须配备小药箱,以便应急。
5、凡是在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或发生病痛视情况做出紧急处理,直至送往医院。
6、凡是由于活动组织者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做到警钟长鸣,结合实际,特制定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全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提高全体员工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严禁上岗。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相关规定办事,做到落实到人,并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
四、经常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五、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发生食品中毒隐患。
六、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进餐后学生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食物中毒事故,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主要部门报告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救护情况等,同时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
七、若发生事故,要立即将中毒学生在最短时间内,送往就近送往医院医治。
八、食堂留好每天每顿饮食样品,并存放24小时,以备配合上级部门调查。
九、经查属实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疾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与控制疾病为中心,加强领导与组织,建立传染性疾病防控机制,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用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疾病在我校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
成立学校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检查、督促全校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把握学校疾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学校传染病防治与救护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应急反应与措施
学校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科学防病能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开展校园环境整治活动,保证教室及其它的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
当出现疾情后,建立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由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向有关部门报告本。
当学校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后,学校即成立救护及防病工作临时现场指挥部,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疾病发生情况,与卫生部门配合开展隔离抢救及疾情现场处理工作,做好报告与响应工作。
1、报告
当学校发现可疑疫情时,学校负责人按不同种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响应
一旦卫生部门通知学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学校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救治工作,进行消毒和隔离,严防疫情扩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学生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触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减小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拟订此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迅速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触。
二、派专人看护现场,立即拨打120急救,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人员到现场进行临时急救。
三、通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及后勤保障人员到场处置。
四、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五、临时急救方法
1.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脉搏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实习实训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学生外出顶岗实习、生产实习、职业技能鉴定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事故等。为有效处置实习实训期间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应相应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
负责检查各实习实训场所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项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负责指挥、处理实习实训期间各类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每位教师都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课程情况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教育。其中,外出顶岗实习学生必须签订“实习实训安全协议”。
2、外出进行顶岗实习、生产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教师在每天、每节实习实训课程开始前要首先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实训中做好检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3、各学院、教研室及各实习班组要经常开展实践环节的安全教育、检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解决。
4、全体教师和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发现学生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5、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1、应急识别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应急事故、事件,启动应急机制。包括: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急病、打架、盗窃、聚众打砸抢、实习人员走失、失踪等。
2、事件处置
(1)特大事件(I级)
发生死亡、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应判定为特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相关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应向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三,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公安、消防等)做好善后工作。
(2)重大事故(II级)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件、一般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抢救性急病、实习人员失踪等应判定为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指导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相关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应向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第三,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学院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3)一般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一般伤害事件、实习人员走失等事件应判定为一般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并向所在学院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赶赴现场。
第二,相关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教师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五、调查与责任追究
1、学生和教师违反规定,按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行政处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2、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带队教师应编制《突发事故、事件报告》,报送校教务部门或保卫部门。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