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应对消防突发事件,力保在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减少损失、降低危害,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消防工作实际编制。
1.3 事故分类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校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消防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消除隐患,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4.4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使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5 反应迅速,协同应对。加强校园消防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调度有序、处置高效的消防应急管理机制。
1.4.6 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应急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消防隐患检查、整改和应急处置管理,提高应对消防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2 消防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1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全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2.2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与分工
2.2.1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事宜。
2.2.2 副组长负责对各具体负责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2.3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部门(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报告、监控、协调,确保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与落实。
2.2.4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安全救助组、疏散引导组,分别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1)通讯联络组,由学校党政办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党政办主任任组长,负责通讯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负责火灾时应急车辆的调配。同时根据火情及相关领导要求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市委教科工委、省教育厅。
(2)灭火行动组,由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组成,保卫处处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3)安全救助组,由后勤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后勤保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4)疏散引导组,由学校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保卫处处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3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1 报警
3.1.1 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警并引起周围人员注意。
3.1.2 现场人员向单位内部报警时,应说明起火部位、起火物资、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
3.2 内部接警
3.2.1 单位接到火灾自动报警信号或人工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员核实火情。
3.2.2 确认火情后,应按预案的要求,报告单位内部有关部门、人员,并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4 火场指挥
4.1 根据预案的要求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4.2 启动预案,相关指挥人员缺位情况下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3 组织应急队伍灭火和疏散人员,并向周边单位求援。
4.4 对火灾信息进行搜集、处理、上报。
4.5 组织保护火灾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4.6 启动自动消防设施。
4.6.1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操作。
4.6.2 查看火灾报警部位,开启消火栓泵并查看其反馈信号。
4.6.3 迅速调阅起火部位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像。
4.6.4 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接通警报、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装置,查看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5 应急处置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1 疏散引导组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5.1.1 疏散引导组应分析火灾现场情况,确定疏散路线。疏散路线应以楼梯为主,也可利用其他救生设施疏散。
5.1.2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着火层人员疏散以及其他楼层的人员疏散。
5.1.3 疏散引导组对各房间进行检查,并做明显标记。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后,应清点人数,发现有未疏散人员,应组织二次疏散。
5.2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2.1 灭火行动组赶赴火灾现场,察看火情;利用最近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并部署相应人员负责集结灭火器材,增援灭火。
5.2.2 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队灭火。
5.2.3 如无法控制火势,应在指挥部或公安消防队发出撤离命令后迅速撤离。
5.2.4 火灾扑灭后,检查火场,防止复燃。
5.3 通讯联络组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5.3.1 通讯联络组应及时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控制室报警,并同消防控制室或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对火场情况进行即时汇报。
5.3.2 在确保报警信息发出的同时,应安排相应人员到主要路口接消防车,确保消防车及时准确到达火灾现场。
5.4 安全救护组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5.4.1 安全救护组负责划定安全警戒区,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看护脱离火场人员,防止其重返火场;清除和疏散现场周围及消防车道上的车辆和人员,接应引导消防车辆停靠水源地。
5.4.2 安全救护组还应负责保护伤员安全撤离火场;通知“120”急救中心并协助工作;根据需要破拆门、窗,开辟疏散通道或进行排风通风;转移贵重物资和资料。
6 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学校每年应按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至少进行1次演练,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完善预案内容。遇有重大活动时,也要结合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参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在活动开展前组织1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6.1 演练步骤
6.1.1 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熟悉预案,做好组织与物质保障准备。
6.1.2 演练前通知单位内部、外部有关人员。
6.1.3 假设火情。
6.1.4 按照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各行动小组各自开展行动。
6.1.5 演练总结与讲评。
6.2 演练结束后,要将演练时间、参加人员、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内容撰写《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并存档。
7 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改进
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改进预案:
7.1 经演练证明不符合实际需要时。
7.2 借鉴外单位或本单位火灾经验教训时。
7.3 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时。